內容:脫衣視訊內容:媒體的“權利”需不需要制衡——記[北大教授孔慶東“記者公害論”引網絡罵戰]昨天在網上看到一篇文章,大概講的是北大教授孔慶東指責“記者現在是我們國家一大公害”,認為媒體思想太自由,整日污蔑黨和國家領導人,幾乎已經成為了社會的一大公害。脫衣視訊他還特別將矛頭對準南方傳媒集團,因為南方報系一直以敢于說真話著稱,因此孔慶東的一番言論受到了網民的謾罵,認為其妨礙了輿論自由,頗有“紅衛兵”的意思。網民都偏向指責孔慶東在“情理之中”,因為媒體往往是代表弱勢群體,為弱勢者說話,充當的是弱勢者“保護神”的身份。脫衣視訊其中雖然存在少數不良媒體,但與其正面作用比較仍可以原諒。但隨著媒體權利的不斷增大,我認為其應當受到一定的限制,輿論應當在爭論中逐漸趨于成熟!任何權利都需要被監督。媒體監督“權力機關”,防止其權利濫用這無可厚非,但是隨著媒體權利的不斷擴大,其權利應不應該被監督,其自由言論造成實際后果需不需要負責?我想答案是肯定的。脫衣視訊自由不能侵犯到他人的權利,這是必須的,否則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,媒體同樣如此。監督應當合理、合法。媒體所說所做的是否對他人造成傷害,是否違法應當有司法機關裁決,其中任何爭端都應當合法的解決。媒體本身扮演的是一個監督者,如果它被不合理、脫衣視訊不合法的監督,勢必會降低其監督效力,這是大家最為害怕的,因此,對于媒體的監督應當合理、合法。公眾要理性看待媒體。媒體大多是盈利性的,他們也有自己的“私欲”,媒體為弱勢群體說話一方面是出于良知,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求得生存條件,脫衣視訊試想,如果某家媒體報道的全是人們不關心、不想看的,那么它早已經破產、早已經被淘汰了。因此,媒體報道的內容往往是引人注目的,不少不良媒體、惡記者甚至特意捏造、制造虛假的信息來獲取關注,從而牟利。公眾在獲取媒體傳播的信息時,應當有自己的見解,明辨是非,切不可全信;對于媒體要理性看待,它既是權利監督者,也是一個牟利者。脫衣視訊爭論有利于媒體趨向成熟。孔慶東罵記者,是出于對不良媒體的擔憂,網民罵孔慶東是出于對輿論監督的擔憂,兩者都是為了更好的維護社會和諧,因此,這樣的罵聲有利于使媒體趨向成熟,使之既做好輿論監督,同時又在合法、脫衣視訊不侵犯他人權利的前提下監督。媒體已經具有一定的“權利”,這樣的權利應當受到監督,不然不僅不會成為輿論監督者,反而會成為造謠者、煽動者,失去其正面作用,成為純娛樂的工具。這樣看來,只要是權利都需要制衡,否者,權利勢必會造成各種各樣的可怕后果,而正確的監督、制衡也是關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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